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 打开一看, 里面竟然只有一页信纸。

陆少阳看着对折的信纸, 脑海里浮现江夏写信时候的表情,她一定很不情愿给自己写回信, 才会完成任务似的只写了一页纸。

这不是浪费邮票吗?

下次见到江夏一定得好好批评她, 做事怎么能够偷工减料呢?

打开信纸, 江夏好看的字迹映入眼帘。什么叫做父母康健, 孩子听话?她语文成绩一定不及格, 有这么概括总结的吗?

看到她支持自己上军校,陆少阳的脸色才好看了一些。而且, 她整封信几乎都在关心自己, 这是不是说明她心里有他?

将信翻来覆去看了三遍,陆少阳这才将信纸折好,放进抽屉中的一个铁盒子里。

视线落在桌面的文件上, 他明天就要去广州参加大比武。如果江夏这个时候也去广州,那该多好。他们还能抽空见上一面。

夏天的衣服常常被汗水打湿透。陆少阳便没有随身携带江夏的照片,而是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从上次休假后, 他好似把魂忘在了老家, 落在了那个小没良心的小兔子身上。

细细地看着照片里的江夏,陆少阳想起自己那天在图书馆里看到的一句诗。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他一个当兵的老大粗看到这句诗,忽然无师自通理解了它的含义。

此时的江夏和江瑞清刚刚从火车站出来, 她的目光搜寻到胡万华的身影,不由得微微一愣。发生了什么事情?

为什么胡万华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他整个人一下子老了二十岁,就连精神气也大不如前。

“胡总,您怎么了?”

“江夏,让你见笑了,我们到家再说。我不放心你们去住宾馆,所以给你们安排到我家在市区的一套房子里,你们放心,小区很安全。”

胡万华见到江夏,脸上勉强有了些笑容。

这次来广州是提前就跟胡万华商量好的,江夏专门把大哥带了出来,就是希望能够增加他的见识和阅历,不至于跟不上服装厂的发展需要。

胡万华亲自开车来接他们,可见他对江夏这个朋友非常重视。

一路无话,到了胡万华家,江瑞清非常有眼力见的找了一个借口回房休息。客厅里只剩下了江夏和胡万华。

“就在十天前,我的服装厂里突发大火,所有的东西全都烧没了。就连我的老婆也……”

江夏被胡万华的话吓了一跳,“嫂子,嫂子她没事吧?”

“她为了去救火,全身皮肤重度烧伤。虽然现在脱离了生命危险,可是她的脸彻底毁了。”想到老婆这么爱美的一个人变成了现在那副模样,胡万华用手掌捂住了脸,都怪他当时不在场,如果他在的话,一定会阻止老婆去救火。

听了胡万华的话,江夏站起身来。

“胡大哥,我想去见一见嫂子。”她的手下意识地抚在手腕上,也不知道灵泉到底有没有用。不管如何,总要试一试才好。

胡万华有些感动,他没看错人。

自从知道自己的厂房被烧,资产严重受损,他曾经的那些朋友全都消失不见。他们害怕自己找他们帮忙,更害怕沾染到自己身上的霉运。

“走吧,胡大哥,我是真心想要去看看嫂子。”怕胡万华不同意,江夏诚恳地看着他。

跟江瑞清打了一个招呼,江夏和胡万华一起来到市人民医院。

八楼特护病房中,一个浑身上下缠满绷带的女人躺在病床上。她的头发全都被剃光,就连眉毛和眼睫毛也都被烧没了。

这还是王思琴住院之后,第一次有人来看望她。就连她的娘家人都借口有事没有出现。

“思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跟你提到过的江夏同志。江夏,她就是我的老婆王思琴。”看到老婆现在这幅模样,胡万华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好……漂亮。”受浓烟影响,王思琴的声音变得非常沙哑和粗糙,她似乎不适应这样的声音,说了四个字后便不再开口。

从她的眼里,江夏看到了坦然和认命。

或许她刚刚醒来的时候崩溃过,激动过,绝望过。在那之后,她已经给自己的心筑起了一道围墙。

“嫂子,我去给您倒杯水。”江夏可以想象,躺在病床上的王思琴以前肯定是个大美人。

王思琴点了点头,她眼睛看向胡万华,示意他江夏这个人看起来还不错,能够在到达广州之后第一时间来看望自己,能够在知晓自己的情况之后露出不是同情也不是害怕的眼神,这个女人很不一般。

趁他们不注意,江夏在水里滴了很多灵泉,直到再也滴不出来为止。

江夏也不知道灵泉是怎么形成的,反正最多也就能够有十滴,从来没有超过这个数。无论她用还是不用,灵泉的最大数量一直不会增加。但是,使用之后会减少,然后慢慢地又填满。

将吸管放入水杯中,江夏双手送到王思琴嘴边。

嘴唇蠕动,王思琴吸入之后缓缓地咽下。

可能是她心理作用,她总觉得今天这杯水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很好喝。

不知不觉,她将整杯水都喝完了。

“江夏,交给我,我来清洗。”胡万华感激地看向江夏,自从她来了之后,老婆脸上多了很多表情,不再那样淡漠。

胡万华离开之后,江夏坐在床边跟王思琴聊天。当然,主要是她在说,王思琴在听。她们刚刚认识,也没有什么好聊的。江夏想了想,说起了自己和陆家人之间的事情。

除了离婚没说,她把刘阮和陆海铭刚开始对她的敌意,婆婆陈淑芬对她的好,以及公公陆友德的智慧都说了个遍。

当然,她也没有提到陆少阳这个人。

王思琴的眼睛一直看着江夏,她后悔自己没有早一点认识她。

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她的思想,她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都让王思琴欣赏。

她们原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可惜自己现在变成了这样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王思琴非常清楚,现在有纱布遮着,她顶多看起来像个木乃伊。等纱布拆掉之后,她会成为所有人眼中的怪物。

哪怕是丈夫胡万华,她也不敢肯定对方会不会嫌弃自己。

“哎,你看看,我一直在跟你说这些家庭琐事。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原谅刘阮?”江夏笑着看向王思琴。

轻轻地点了点头,王思琴觉得江夏这个人不仅漂亮,而且情商和智商都很高。

“因为很简单,我跟她其实是一种人。我理解她为什么要那么做。其实普通人会很难想象,一个九岁的孩子会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检验一个人。这不是最好的做法,确是一个能看出人心的举动。”

王思琴的眼睛眨了眨,她忽然有些明白,江夏为什么要跟她说这些家事。

上天或许就像那个九岁的孩子一样,用这样一个不公平的方式来检验自己。说得高尚一些,现状既成事实,坦然接受并且把事情往好的方向转化,才是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就像江夏在处理孩子事件上的表现一般,遵循自己的内心,让自己也让别人活得更好。

“谢谢你!”

“嫂子,你如果不介意,我在广州期间还会再来打搅你的。”

江夏说完,站起身来。病人需要休息,她再不回去,大哥该担心了。

回住处的路上,胡万华感激地看向江夏,“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才好,你做的事情,让我很感动。”

“胡大哥,这没什么。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乐观一点。”

距离江夏住处不远的军区招待所,开完会回来的陆少阳站在窗户面前发呆。

上次他跟江夏和江家二哥一起来广州所发生的事情历历在目,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那只狡猾的兔子已经占领了自己的心房。

多年的部队生活让陆少阳以为自己其实是不需要爱情的。

结婚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让父母安心的任务。就算他跟江夏刚刚结婚的那会儿,他也是这么想的。

江夏在结婚当晚跟他提出离婚,这让他觉得有些烦恼。他开始意识到,婚姻不是任务,而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挑战。

要不是当时不是正好有紧急任务,他这会儿或许已经跟江夏离婚。

只要一想到这件事,陆少阳心底就会闪过一丝庆幸。还好这个任务来得及时,不然错过了他会后悔一辈子的。

如果当时真的离婚,他就不会知道江夏有多好。

如果以后真的离婚,江夏又会跟谁在一起?跟谁生儿育女,组建成一个家庭?

握紧拳头,陆少阳看向手中的照片:离婚?那是不可能的。哪怕花一辈子的时间,他也要把江夏追到手。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江夏!

作者有话要说:  扬笙落笔读者群:79867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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