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魔兽一爪拍下,金刚也闭上了眼睛,静静等待着死亡。如果是被一下子拍掉整个头,那应该不会死得太痛苦。能不用太过受罪就可以去见自己那些兄弟们去,金刚反而坦然了一些。

然而闭着眼睛的金刚忽然听到魔兽发出了一声嘶叫,同时感觉自己的脸上火辣辣地疼痛,一股热乎乎的液体正在脸上流淌着。

“我没死吗?”金刚睁开眼睛,竟然看到队长就站在魔兽的身后,一只手抓着魔兽的尾巴,另一只手已经将刀刺进了魔兽的后腿!正是队长这一刀,及时阻碍了魔兽的攻击,将金刚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队长……”金刚万万没想到队长还活着。

“金刚,快逃啊……”队长刚刚喊了半句,魔兽便已转过身来,一口将他抓着自己尾巴的手臂咬了下来!接着一爪将队长按在地上,开始撕咬……

不知为什么,听到队长临死前的那句嘱咐,金刚的腿忽然又生出了力气来。他竟然爬了起来,使出平生最大的力量,拼命地奔跑着,只想早一步离开那个人间地狱!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金刚早已跑出了魔兽之林,甚至远离了尚都镇,一直跑到一处自己都不认识的荒郊野外,他才终于又倒了下来,瘫倒在一个池塘边。

就这样一动不动躺了半天,金刚才慢慢翻了个身,将头探到池塘的水面上,看着自己的倒影。他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满是凝结的鲜血,两条被魔兽抓出的伤痕深深留在脸上,那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刚刚逃离了阴界的野鬼。

金刚知道,是队长最后的拼死一击救了自己一命,不然现在自己早和自卫队的兄弟们一样没命了。他不知道该责怪谁才好,责怪末都镇的自卫队袖手旁观,没有及时派来援兵?其实他知道,当时的情况,就算末都镇的自卫队来了,也无非是再多死几个人罢了。那么,到底该怪谁呢?

其实最该怪的,应该就是自己吧。为什么在魔兽一开始处于被动的时候,没有及时杀掉它,反而给了它狂暴化的时间?只是因为自己想活捉魔兽,可以趾高气扬一番?队长说的没错,自己真的是小聪明用得太多了,最终因为小聪明害得整个尚都镇自卫队全军覆灭——除了自己,这个始作俑者反而还在苟延残喘。

金刚慢慢坐起身来,用水清洗着自己的脸,将血迹洗掉之后,两道伤痕更加明显,甚至让金刚原本还算舒服的面容变得有一点狰狞。金刚脱掉了沾满血的自卫队的队服,扔到了池塘中。连自卫队都没了,自己还穿着这件衣服有什么用呢?

金刚知道,自己已经不可能再回尚都镇了。如果镇上的人们知道他害得自卫队全体牺牲,是绝不会饶了他的!就算镇上的人谅解了他,他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没有任何脸面去见父老乡亲了。

于是,金刚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偶尔遇到个小村庄,就进去讨些吃的和水,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便继续向前走。途中遇到了好心人,还帮他在脸上的伤口抹了些药,不至于因为伤口感染而要了他的命,但是留下疤痕是跑不掉的了。

直到有一天,金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座大城市。这座城市比尚都镇要大上很多倍,各种建筑也非常气派,到处一片繁华景象。金刚随便找人问了问,才发现自己竟然无意间来到了阿旺那的都城玛州!

“这里是玛州啊!应该离尚都镇很远了吧……”金刚在心中想着,“走到这里,应该再没有人认得我了。那么,不如就留在这里,改头换面开始新的生活吧!”

凭金刚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去报名参加王家卫队,然而魔兽之林的惨烈一战,让金刚一下子惧怕起了战斗,那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真真正正面对死亡的威胁!这种感觉他一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于是,金刚找了一间廉价的简陋房子住了下来,开始了每天流连于酒馆的生活。当然,无论是喝酒还是生活都需要钱,而金刚又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便利用自己双手极快的速度去想办法弄钱。小偷小摸,或是耍一些江湖骗术,总之每天弄到几个金币银币,填饱肚子再痛饮一番还是没问题的。金刚绝不出入高档的酒馆,那里一般都聚集着城内有钱有身份的富人,不过可以让他得手的机会极少,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万一失手了便会死得很惨。因此他只出没于一般平民和穷人才去的低级小酒馆,那里汇集了形形色色的人,除了大声的喧嚣、刺鼻的酒味,还有各种赌局,恰恰是金刚最容易弄钱的地方。每一次他也不会多弄,只要够了自己用的便收手,转天再需要钱,他就再偷再骗。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将近六年,金刚也从一名精神的自卫队副队长一下子变成了一位消沉颓废的酒鬼。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他可以什么都不去想,只要大口喝酒,一直喝到昏睡不醒。这里没有人认识他,更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每一个都是和他一样嗜酒如命的人,各自有各自的心事,各自在各自的酒精里麻醉自己。

某天晚上,金刚像以往一样,在小酒馆里独自喝酒,刚喝到微醺,一名身穿白衣的青年男子忽然走了过来,就坐在了他的对面。

“这位兄弟是叫金刚吧?”那人突然开口问了一句。

金刚心中咯噔一下,但表情上没有丝毫变化,只是略微抬起眼皮看看对方:“什么金刚?”

“我的名字叫花仙,想找你聊聊。”那人一直对金刚微笑着。

“你找错人了!”金刚不耐烦地摆摆手。

谁知花仙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说道:“金刚,尚都镇自卫队副队长,在镇上小有名气,是队里的骨干力量。六年前,自卫队执行任务途中,全队行踪不明,直到现在不知所踪。”

金刚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地看着花仙,心中暗想:“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怎么知道我是谁?还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花仙没有理会他,而是继续说道:“没猜错的话,自卫队是被魔兽之林的魔兽全灭的吧?”

金刚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指着花仙:“你……你到底……”

“别紧张,坐下说。”花仙示意金刚冷静一点,“这件事情并不是什么绝密的事,你不要忘了,曾经有人活着见到了魔兽,而且被你们护送离开了。”

“那个……那个财主大叔?”金刚忽然想到了他,“对啊!他见到了魔兽,之后我马上安排人把他和被救的那个孕妇一起送出去了。他是知道我们在密林里面遇到魔兽的……”

“不只是他,还有护送他离开魔兽之林的四名自卫队队员,也得以活命。”花仙不紧不慢地说着,“事后他们曾经回到魔兽之林,没有看到魔兽,却看到了满地的尸体和残骸,他们才知道,自卫队全军覆灭了。于是他们将这个噩耗当成秘密,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尚都镇的百姓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卫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那你是怎么知道的?”金刚问道。

“说来也巧,六年前我曾经去那边办些事情,无意中捡到了一件被扔掉的破衣服,上面还有些许血迹。我觉得奇怪,便将那件衣服带在身边,谁知恰巧在尚都镇遇到了幸存的四名自卫队队员之一,他一眼便认出那件衣服是副队长金刚的,而且还将魔兽之林的事情偷偷告诉了我。所以从那时候开始,我就觉得他所说的故事里,这位副队长金刚并没有死,而是逃了出来,不知藏到了什么地方。”

“那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金刚?”

“那名队员和我说起过副队长金刚的模样,我都记在了心里。”花仙说道,“几天前我就无意碰到了你,感觉你很像他所说的金刚,只是比他形容的瘦了一些,头发长了一点,而且脸上还有两道伤疤。可是——如果推断为这两道伤疤恰恰便是被魔兽弄伤的,那么不是更加证明了你的身份么?于是我就观察了你几天,发现你嗜酒如命,和那个队员说的分毫不差,我才来试探你的。”

“哼哼……”金刚笑了一下,“干嘛?你是为了显示你这个人有多聪明么?你知道我是金刚了又怎么样?有人雇你找我吗?”

“当然没有,我只是很好奇,当初你是怎么从魔兽的攻击中逃脱出来的?”花仙笑道。

“管你屁事啊?老子功夫好跑得快行不行啊?”金刚不耐烦道,“你从坐在这里就一直说一直说,你哪怕喝口酒呢?这是酒馆啊老大,你不喝酒跑到这来,会被人笑话的知不知道?好了,没事你就走吧!”

金刚的话还没说完,花仙忽然将一样物件放在了桌子上:“看看这是什么?”

金刚斜眼一瞟,顿时瞪大了眼睛!桌子上放的,竟然便是魔兽的一只爪子!

“怎么……怎么回事?”金刚呆住了,他确定自己不会认错,这只爪子撕碎了他多少兄弟,还在他脸上留下了伤口,他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我亲自去了趟魔兽之林,找到了隐藏在那里的魔兽,已经将它杀了,这只爪子你应该是认识的。”花仙答道,“自卫队的仇,我已经帮你报了,接下来我们可以谈了吧?”

金刚此时的面色稍稍缓和了一点,此时他知道这个叫花仙的男人实力很强,强到可以将整只自卫队都没能搞定的魔兽打败。但是他却没有丝毫的惧怕,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花仙至少对他没有任何恶意。

“你想谈什么?让我回报你吗?”金刚打了一个酒嗝,“你都这么厉害了,还需要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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