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叹啊——玄霄真人活了一辈子,竟临老丧命在一个孽徒手上,这可不就是所谓的引狼入室嘛。”

“可见豺狼终究是豺狼,哪怕拉到身边驯化了多年,也依旧改不了其嗜血的本色。”

“玄霄真人一死,天霄派大乱,楚逸衡在匆忙中接任了玄机一门的门主,屹然成为了复仇大计的统领者。等着看吧,这事儿绝不会这样了结。只要追踪到魏景初的踪迹,天霄派绝不会善罢甘休。”

“那是那是。魏景初虽然杀了玄霄真人,但不可能没有受伤。身负重伤的他,在天霄派的布下的天罗地网之下,必定逃不了多远,便会被剿杀。”

……

与此同时。

数千里之外,檀州西边,中原边关。

作为和西域互通往来的第一站,这里每日都会迎接或是送走络绎不绝的西域商队。当今天下又不是一国独大,各地都不断有小战乱发生,如此一来,边关的检查便要比和平年代宽松得多。通常只会对运货进入中原的队伍把关,而离开中原的商队,在大致走个形式后,便会放人离开了。

晴空烈日之下,一行胡人商队运载着一批茶叶缓慢走向城门,排在通关的商队中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车子缓慢前移,西北的烈风带着黄沙,跃过粗糙的石墙迎面拂来。终于轮到了这行胡人过关。两个士兵走到了队伍后方去检查他们运载货物的货车,很快便检查完了。过城门的时候,一个士兵头子在马车边跟着踱步了两下,忽然指着前方的马车道:“这里面是什么人?”

有人应道:“里面是我们家大少爷,这次是第一次从家乡来中原做生意。”

那士兵皱眉道:“车子停下,把帘子打开看看。”

“这……我们家少爷身体不太好,再加上里面有女眷,不太方便吧。”

那士兵一愣,的确,隔着帘子也嗅到了一阵淡淡的药味,便不再为难他们了,摆摆手让他们过去。

车轮辘辘前行。缀着流苏的帘子被风扬起了一角。那一瞬间,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朱红色的身影。这种刁钻的颜色穿在他身上,竟没有夺取他半分风姿。甚至那只不过是一个冷艳苍白的侧脸,却让那士兵看呆了好一会儿——他在边关值了那么多年的差,长得五大三粗的胡人见得多了去了,却从未见过这种类型的西域人。

出了边关石门,沿着官道往前走个二三十里,便是和中原迥异的景象了。

数千里延绵不绝的青山尽数变为了荒漠,漠漠黄沙,飞沙走砾。斜阳苍茫,雄浑大气。

苏一宁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不由大感新奇,撩开帘子好奇地观赏着。

说起来,他们能走来到这里来,也真的很不容易啊。那天,从岳明山离开后,众人丝毫不敢停留,顶着伤势赶路,第二天便到达了一个远离官道的小镇。魏景初的伤已经不能再拖了,于是,众人便在那里为他取箭。

在当时,魏景初让苏一宁回避了这个场景。事后,苏一宁才知道,魏景初所中的箭的箭头虽然很小,但设计却极其歹毒,要想把它取出来,就必须把四周的皮肤割成十字刀口,把包裹着箭头的那一小块肉一起挖掉。

而最要命的是——箭头淬了毒,并且据韩六等人的判断,这□□来自于西域,所以,在当下也找不到解药,只能暂时先把毒压制着,回到西域再想办法。只是,这种压制最多只能压两个月,否则,这条手臂就得废了。

在那之后,魏景初高烧了足足三天。苏一宁一直在他身边照顾他。等他伤情稳定后,因为手臂的缘故,他们没有时间再等伤口长好了,一行人再度上路。这一次,他们伪装成了另一个身份——胡人,并准备好了用来伪装成货物的茶叶。在这个年代,胡人在沿路上受到的盘查反而比中原本地人会更少一些。再加上众人本来就是西域出身,穿起颜色艳丽、极具异国风情的胡服竟然毫不违和。尤其是魏景初,苏一宁本以为他这样偏清冷古典的脸,穿起胡服会有些不搭。没想到出来的效果却大大地超过了她的想象——那叫一个勾魂夺魄,风流冶艳,仿佛这身衣服天生就是为他所设的。

——果然,颜即正义啊。

说也好笑,恐怕天霄派的人会以为他们一溜烟跑到十万八千里远了,搞不好早已追到了他们前头。却没想到这帮人居然如此优哉游哉,还在本地置办服饰和货物,才施施然上路。

终于,过了快一个月,他们才终于出了边关。

她数了数,魏景初一行人加起来也就十六七个罢了,虽然人人都武功济济,但论人数的话,光一个仙隐宗就能碾死他们了。这样的阵容放到哪儿都是不够看的。所以,苏一宁便早已猜到了魏景初无意再把泷教的招牌树起来,他想做的唯一一件事,只是报灭门之仇罢了。

只不过,有时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玄霄真人被剥皮的事情已经在中原武林传开了,这一路走来,他们也听了许多关于这件事形形色色的传闻。有的就十分贴近事实经过,有的则偏离了中心十万八千里远,更有甚者,把各种屎盆子也一同扣到了魏景初头上。比如说,天霄派最近可谓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玄机一门一柄名为妖骨的剑失窃了,这件事居然也被算到了魏景初头上。

当苏一宁知道的时候,不由在心里吐槽——如果魏景初拖着这幅身体,还那么有能耐在高度戒备的天霄派自出自入,那也太小看楚逸衡了。唉,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穿了一件紫衣服,所有的茄子都找上门来了吧。

话说,天霄派的人现在可谓是各种“磨刀霍霍向霜霜”。魏景初又伤得不能拿剑,余毒也未清,这时候去和盛怒的天霄派硬碰硬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也许你一个能打对方一百个,但车轮战一旦开始,靠魏景初这里这么稀少的人丁,是根本打不过人家的,终究也就是力竭而死——更不用说那里有个开了挂的原著男主楚逸衡。

所以,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先低调地躲一躲风头。[蜡烛]

咳,虽然“打不过就躲”听起来不太威风,但这却是当下最好的办法了。

七天后,他们终于到达了西域中一个相当兴旺的地区——勾越,在那里暂时落脚。连续赶了这么远的路,神经绷紧了那么久,铁人也要倒下。一行人决定在这里休养一轮,再做打算。再说了,勾越并不是平坦的荒漠,那里地势崎岖,山林茫茫,想要藏匿起来,并不是难事。而且,勾越以名医鬼才众多著称,在那里停留,也是为了趁此机会赶紧清除魏景初身上的余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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