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亚尔斯兰正赤着上半身,露出不是很健壮但依然充满了力量的身躯,手握长矛在数万人的面前进行着对决。

他面前的是禁卫第一军团的军团长霍克,同样光着膀子手持双手大剑与亚尔斯兰对峙着。

数万名士兵把他们围在中间,虽然后面的士兵根本看不见两人却丝毫不减他们的热情。

两人的决斗原因很意外,起因是二十七日上午,阿塔兰忒骑兵营的人在吃饭的时候跟第一军团的人发生了口角,因为是骑兵军团所以眼红阿塔兰忒的装备的第一军团的士兵挑衅阿塔兰忒的人,结果被打了回去。这事传到第一军团长霍克的耳朵里,脾气暴躁的他先是把那几个士兵每人抽了十鞭子,然后就过来要亚尔斯兰给个说法。

虽然亚尔斯兰是大帅的长子,但是霍克这个人除了勇猛之外一无是处,也就是说他根本不会考虑这些事,在他眼里最重要的就是有仗打有酒喝就够了。

眼下有人把他的兵打了,如果不打回去,其他人会怎么嘲笑他霍克是个胆小鬼?到时候大帅会不会不再让他打仗了?

于是就有了两人今天的决斗,格鲁克侯爵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反应,留里科也默不作声,所以亚尔斯兰也就只当他们默认了。

霍克壮硕的宛如一头棕熊,庞大而不臃肿的身躯几乎能把亚尔斯兰塞进去。虽然他知道如果在这里把大帅的长子砍成两半大帅回去就会把他千刀万剐,但是一但打起来脑子一热霍克会干什么真的不能保证。所以阿塔兰忒骑兵营的人和其他军团的千夫长以上的军官都在第一排,为了防止霍克发狂真的把少帅砍了。

其实在士兵们心中,少帅这样的贵族可以为他们这些泥腿子奋战的,除了大帅还没见过别人,所以亚尔斯兰此时已经成功地在军中站住脚了,只是他还没察觉而已。

两人对峙了些时候,他们互相对视一眼,接着同时动了起来。霍克高举大剑带着劲风直劈过来,亚尔斯兰毫不畏惧双手握住长矛硬接了霍克的攻势。双方武器相撞发出铿锵的声音,亚尔斯兰的长矛竟然是纯铁制的!

用来冲锋的骑枪和长矛都是一个铁质的枪头然后用木材做杆,实际上并不是人们想的那样纯铁的。因为冲击力太过巨大,所以骑士长枪的枪身特意采用有一定硬度而易折断材料以便保护使用者,因为一次冲击后骑枪几乎必然折断无法继续使用,过于坚固的骑枪反而会对使用者的握持手乃至身体造成不必要的负担,骑枪折断后其实会立刻弃枪,换上事先准备的其他武器继续战斗。经典骑士小说中所谓“长枪折断的声音响彻云霄”其实正是骑枪作战时的生动写照。

虽然惯例如此,也是有些猛人用纯铁的冲锋武器的,例如帝国历史上的帝国枪神“东鬼”,他所使用的就是陨铁打造的三米长骑枪。“鬼神之勇,敌见之而奔逃。”

而亚尔斯兰居然是用的纯铁长矛!

霍克力道不减继续向下施加压力,亚尔斯兰死死咬牙硬顶,随后拼力向上一挺将矛尖对准霍克面门就刺了过去!霍克急忙将大剑横过来挡住亚尔斯兰的攻击,这一刺的威力居然和剑身迸发出了火星!

两人再次分开,亚尔斯兰只感觉自己的双手发麻,虎口隐隐作疼,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刚才接霍克一击的时候就仿佛是在与一座山相撞。而反观霍克,还显得游刃有余。还是差距太大了,和这些帝国顶级武将比起来,无论是力量敏捷还是耐力,根本不是对手。

眼下已经是骑虎难下之势了,继续打下去难保不会被霍克打倒在地,那样自己以后想必会成为军中笑柄吧?

其实这倒是亚尔斯兰想多了,圣加西亚人虽然崇拜强者,可对于敢于向强大的对手挑战的人也是很敬佩的。

其实士兵们本就没抱着亚尔斯兰胜利的希望,虽然这么说有点瞧不起人的意思,但是霍克是在哈德良长城杀出来的,他那军团长的职位完全是靠自己一个人头一个人头杀出来的。虽然亚尔斯兰能够使用纯铁长矛让士兵们很震撼,但是那种本能,还有体能和意识都不是训练能带来的,或者说亚尔斯兰能够与霍克交手就已经很好了。

“大帅到。”闻言,士兵们纷纷让开一条通道,身穿战甲的格鲁克侯爵骑着战马,身后是留里科和一干亲兵。

“全军准备,一个小时后出发!”下达命令后,格鲁克侯爵就回去了,这时霍克走过来拍了拍比他矮了一个头的亚尔斯兰。“不错,哈哈哈哈哈哈,不愧是大帅的孩子,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来一场。兔崽子们!都等什么呢!都回去准备,一个小时后开拔!”说完,霍克就穿过人群回驻地了。其他人这才如梦初醒的纷纷跑向各自的驻地。

里昂跑过来想要搀扶着亚尔斯兰被亚尔斯兰推开了。“我没事,快点回去吧。”

十万人是多大的规模?放眼望去几乎是无边无际的人群,几乎延伸到地平线下的军阵。

亚尔斯兰和其他的千夫长以上的军官骑着战马在军阵的最前面,帝国对于官职和盔甲的样式有着严格的规定。

十夫长,一般是一个小队的领导者,不属于正规的编制,一般是由百夫长临时任命,方便军队管理(有的地方也叫做兵长)

百夫长:正规编制的下级军官,统领十个小队,属于军官,作战时候率领部队冲锋陷阵

千夫长:高级军官,拥有单独统帅部队作战的权力,是百夫长的直属上司。千夫长可以单独统帅部队,是该部队最高长官,也可能在军团下属,一般一个万人军队,会有十个左右千夫长

万夫长:又叫军团长,前线军团指挥官,最接近的,就是清朝的八旗旗主一个级别。万夫长权力很大,在边境地区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直接发动战争。一般一个军团,只有一个万夫长,除非是大军团出现更高级的统帅,如元帅,将军等。

圣加西亚军队的装备为。

军团步兵:拉丁长盾,短剑,一支重矛,一支轻矛,头盔,锁链甲,胫甲(一般只有百夫长才装备)。

轻步兵:小圆盾,数支轻矛(仅作标枪使用),短剑,头盔,皮甲或者不装备护甲。

骑兵:长盾,短剑,轻矛,头盔,皮甲,胫甲。

长矛兵:长盾,长矛(比主要投掷用的轻矛重矛要长很多)短剑,头盔,皮甲。头上的那叫冠羽,一般是马鬃,装饰用,用来表示军官或者骑兵的身份,也不一定就是红的。百夫长的冠羽是横向的,更高级的军官,比如千夫长就是纵向的。

至于为什么士兵们用的不是长剑而是短剑。早在兰瑟尔大帝的时代,骑兵和步兵主要采用长矛和弓进行作战,剑是他们的辅助兵器。到了奥托大帝时,圣加西亚军队淘汰了用于砍杀的剑,改用一种稍短的剑,用于刺杀,称为短剑。这种剑是按照已经被征服的汉诺威军队的剑设计的,它的长度约为两英尺,剑宽约两英寸,很重,箭头十分尖利。剑柄可用木、骨、象牙或金属制成。

圣加西亚短剑使用起来比长剑更加灵便,用处更广。它可以作为劈刺式兵器,砍下敌人方阵中士兵的脑袋。它比单纯用于刺杀的剑更能杀伤敌人。不管什么伤(特别是砍裂刀伤)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险,因此,剑有这样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教廷学者曾在著作中描述过教廷士兵“当见到圣加西亚士兵用剑把人体剁成碎块,将胳膊从人体上剁下,肩、四肢或脑袋与身体分离,颈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内脏裸露在外”的情景时,都吓得魂不附体。

另一方面,由于短剑的作用距离较近,不象长剑那样能够拒敌于较远的距离之外,它对士兵的保护功能要差一些。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他们把盾作了较大的改进。圣加西亚军队则把盾改成结实的长圆形凸面体,高约四英尺,宽两英尺,可以将身体的大部分遮盖住。其形状有些象琵琶桶的平面。它用木头制成,上面蒙有兽皮,并用窄条金属加固。

圣加西亚士兵使用短剑时,在其右前方需要大约六英尺的空间。他必须逼近敌人才能刺伤敌人,因此,这样的战斗称得上是名符其实的短兵相接,需要具有大无畏的勇敢精神。只有安纳托利亚籍的圣加西亚人还有其他行省的精锐士兵才敢使用这样的作战方式。

也许圣加西亚的盔甲不如联盟那样精美和引人瞩目,但是它代表了一个千年帝国的自信!

阿塔兰忒骑兵营全部是帝国的一个特殊兵种,猎骑兵。

装备着长矛,战斧还有锁子甲和头盔的轻骑兵,骑的战马都是以迅捷和耐力持久闻名的安纳托利亚战马。

之所以特殊是因为猎骑兵通常担负着斥候和先锋的角色,在敌军溃败后负责追击,在己方溃败时拖延牵制敌人。

极高的死亡率让这个兵种只能从最精锐的部队中选拔最强悍的士兵组成,同样士兵必须具备对帝国和皇帝的极度狂热忠诚。

哪怕是十五万禁卫军,格鲁克侯爵也就只选拔出了七百名合格的士兵,甚至有不少百夫长也被选入阿塔兰忒。

他们是帝国最锋利的刀的刀尖,说他们是帝国的王牌也不为过。

这次有十万禁卫军将出征平叛,剩余的五万留在帝都,即是作为补充兵源也是守卫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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