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老姨儿岗芝的屋子里还亮着一盏如豆的油灯。

仿佛回到了幼年心理上极为动荡不安的那些日子里,秦小乐刚刚听说了自己是个“野崽子”的身世时,半夜架着还没地缸高的小身量,一晚上的觉,硬是要分成四五段,每每从短促的梦里惊醒,都要悄悄推开屋门,望向老姨儿的窗棂子。

他很怕这个不怎么慈爱,平时总是对自己粗心大意的女人,也会有抛下自己的一天。

后来有一次,老姨儿起夜的时候瞧见了他在外面堂皇的张望,没头没脸的把他臭骂了一顿,可打那之后,甭管多晚,她屋子里,也总是不熄的燃着一盏油灯。

那手指头尖儿大小的一点光火,足足持续了一年多,直到他自己都混忘了这事,才悄然熄灭了。

潜移默化的,幼年的他就心领神会了这份慰告。

虽然他早已成年了,不再是那个半夜里噩梦惊醒,总怕老姨儿落跑了的孩童,可每当瞧见那屋子里的一点灯火,还是没来由的会感到一阵踏实和熨贴。

他心里装着事,悄默声的靠在门框上,顺着门缝往里面瞧。

就看见伤寒未愈的老姨儿,盘腿拥被坐在炕桌前,额头上还扎着个滑稽的青布带子,戴着一枚簇新的黄铜顶针,咬牙切齿的正和一副大鞋底子较劲呢。

老姨儿这人一贯拿不得针、碰不得线,却硬是要表演慈母心肠,每到他生辰临近,都要提早着亲手纳一双针脚七拐八歪的鞋来给他当礼物。

他多少次拒绝过,说老姨儿,我是捡来的,只有天知道生辰,你又没那灵巧劲儿,何必逞能干这个?不如拿这时间搓一圈麻将牌,赚了的钱都给我,还更实在些。

可老姨儿却偏像和他赌气似的,越做不好越要做,非得把捡着他那天当作他的生辰,二十双鞋,一双没落下过。

吵吵嚷嚷、打打闹闹的,一晃也这么些年了。

秦小乐一捂嘴,差点儿乐出声来——炕上的老姨儿又因为针尖儿扎在手指头上激恼了,把带血珠的指尖嘬在嘴里,下狠劲的把鞋底子扔下了炕,自己鼓着腮帮子生了一会儿气,又屈着腿下炕捡了回来,灯影里一针一线,龇牙咧嘴的继续做着鞋。

秦小乐默默的走回了自己屋里。

往常的日子真的挺好的。

他一点儿没过够。

只是连自己都没发觉,这时光如流水,一眨巴眼睛,自己也到了能顶门立户、支应门庭的时候了。

他也得学着像干爹那样,顶天立地的做个有担当的男人,保护这个家,保护这家里的每一个人。

这保护不是无脑的硬碰硬,而是更能屈能伸的审时度势。

就眼下来说,让他舍了命,往深山老林里去救颜清欢,他凭着一股子激情也就去了,生死有命,半点儿不怨怪旁人;可若是仅仅为了让祁家领了一份人情,就搅和进一个可能殃及家人的漩涡里去,那这买卖实在有些不值当。

他暗暗打定了主意,这次就认了这个怂,胡乱混过去明天的排查......至于颜清欢那里的解释,他相信对方应该可以谅解他此前的信誓旦旦,懂得他这不愿以卵击石的苦衷。

人呐,遇到大事的时候,心里头瞬间慌乱没头绪,是在所难免的,可一旦自己说通了自己,自己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充足的解说理由,也就豁然开朗了。

他打定了这个主意,倒也是难得的睡了半宿的踏实觉。

第二天又故意磨磨蹭蹭的,直到日上三竿,才从家里挪出去。

白鹭旅社底下的巡警都撤了,只留了一个门卫老头儿,半瞌睡着坐在下面打盹儿。

秦小乐把他叫醒,四周看了看,“就你一个人在这儿守着了?”

老头儿懒洋洋的抬头瞥了一眼,没精打采的说:“今天不是最后一天了嘛,我们署长说明天这里就解除封锁了,来那么多人干啥,又不是磨洋工。”

“行行,我多余问,你接着睡吧,睡吧。”秦小乐胡乱拱拱手。

根据汪深坠楼后,身上那块压碎的怀表显示,当时事发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零五分。

这个时间,在南城是绝对的宵禁,在北城,尤其是对一些北城的权贵们来说,不外乎就是找关系搞一张特殊夜间通行证的区别。

尤其白鹭旅社周遭还有不少夜间私自营业的食肆、酒坊、牌馆,老酒瓶一个知名度颇高的资深地痞,但凡有人看见了,就一定会被认出来。

教堂那边,他也去扫听了,没别的关系,只是老酒瓶冒充避难的信徒,以往未雨绸缪的去过几次做礼拜,这次也只是央求了毛子厨娘容留几天,但是他具体进去的时间,那厨娘实在没有留意,只记得是后半夜。

至于老酒瓶为什么会死在教堂外面......嗨,那厨娘连秦小乐他们偷偷进了后厨都不知道,别的就更没有注意了。

可他并不是很上心的走访筛查,只是例行公事的去周遭窜了一遍。

当然,那天老酒瓶是偷溜走的,又是刻意防着别人找到他,估计自己也是着意隐藏了行踪,避着人的。

所以秦小乐询问了一遍之后,毫无任何收获。

说好了一天的时间,就算数蚂蚁,也得面子上把这一天混过去,他晃悠进了旅社对面一家咖啡馆,把菜单慢悠悠的反复读了两遍,才叫了杯什么汽水,小口喝着打发时间。

这个下午不早不晚的时候,除了他,店里再没有别的客人了。

老板趁着空闲,在他隔壁的桌子旁,面试来应聘的侍应生。

“以前干过侍应生吗?”老板问。

小伙儿话说得实在,“在面馆跑过堂。”

“你这身量......”老板拿手比划了一下,“怎么总是缩肩塌背的啊,你板正的站一站,我看看。”

奈何那小伙儿老像个煮熟了的大虾,脊梁挺直了没一会儿,就会自然而然的又弯回去。

老板叹了口气,“你这形象惨了点儿,上我们这儿来的客人,都是多少有点儿身份地位的,你这模样......”

小伙儿眼看这面试要黄,忙急智的自荐道:“我爹在老毛子的货场拉过木头,我会说几句洋话嘞。”

“哦?都会说啥啊?”老板终于拿正眼儿瞧他了。

小伙儿伴着手指头,“得劲、得娃、得力......”

看着那小伙儿垂头丧气的走远了,秦小乐忍不住又嘴欠的和那老板聊闲,“这洋话的顺序不大对啊,应该是得力、得劲,得娃吧?”

老板眨巴着眼睛,半天才反应过来,苦笑了一下,“啥呀,他那是要数个一二三四,第一个就念错了,还得劲儿呢!”说着自己摇了摇头,又看秦小乐,“我也不要求别的,就是身条儿能像你这么板正,哪怕嘴皮子差点儿也没事啊。”

秦小乐一笑,心说你这要求还真不高,还像我就成,就怕你庙小容不下我这这尊罗汉呢。

他不走心的喝了口冲鼻子的汽水,随口安慰道:“没事儿,雇人也看缘分,慢慢选吧。”

“我也想慢慢选,这不是好好的一个侍应生,突然死了......嗨,不说了,太晦气,他是上夜班的,临时也调不出人来,这两天的夜班,还是我自己顶的呢,可我这岁数,可实在是吃不消了。”老板说着站起来,“不打扰了,你慢慢喝。”

“等等!”秦小乐站起身一把拉住他的胳膊,“你说的那、那侍应生,是怎么死的?”

老板叹口气,“好好的在家,他媳妇儿刚还和他说话呢,结果一转身,就看见他脚下打了个绊子,不偏不斜的,扎进他们家水缸里,一口气呛住了,就......过去了!”他唏嘘不已,“要不说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他媳妇儿才刚给他生了个儿子,这月子还没出呢。”

秦小乐从后脚跟儿升起一丝寒意,“这是哪天儿的事?”

“就......前天吧。”老板道。

“那天他夜班?”秦小乐最后确认道,“几点下的班?”

老板往墙上挂着的营业时间牌子上一指,“晚班儿是下午六点到凌晨两点,再晚了,也没人来了......”他后知后觉的停住了话头,拿眼睛狐疑的看着对方,“怎么了?你干嘛老和我打听他?”

秦小乐摇摇头,付了钱,深一脚浅一脚的从咖啡馆出来,见那看门老头儿不知道哪里溜号去了,顺势坐在白鹭旅社门口的石墩子上,发起呆来。

这可是个不大好的联想呐。

可巧有个时间地点都对得上,最有机会瞧见了老酒瓶溜走的目击者,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扎在自己家水缸里,死了?

还是事发当天就死了。

比自己下手找到老酒瓶还快。

难道说要不是自己找到了老酒瓶,他还能死的更晚点儿?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无论老酒瓶是不是凶手,他都必须要背了这口锅,捎带脚连有可能证明他不是凶手的人,也必须彻底的消失。

至于的嘛,这也太狠了......别说自己这么稀里糊涂的混过去,会招谭小妈记恨,怕就怕这案子里头既然有隐情,万一以后再翻腾出来,自己知情不报,消极怠工,间接的成了冤枉老酒瓶的帮凶,也间接的帮助隐匿了真凶,这还不把谭小妈和谭太太这俩娘们全得罪光了!到时候自己岂不是成了双方共同泄愤的靶子了!

斜阳底下坐着,却只感到身体过电似的一阵阵打寒战,他一抬眼,才发现是被人把阳光不留余地的全遮住了。

“你、你怎么来了?”秦小乐一个激灵站起身来,“不会是谭家又有什么新幺蛾子了吧?”

一身毛料西装,穿得很有些世家公子模样的刘姣音,两手插兜,抬头看了看白鹭旅社的外墙,“老酒瓶的妹妹又去闹了一场,上面顶不住压力,要派人下来辅助你,我就来了。”

秦小乐叹了口气,“要是昨天说你要来,我是真心高兴,可这会儿,我倒是由衷的希望你们谁也别挨上这边儿,都躲得远远的。”

他心里知道,上头的压力再大,只要刘姣音自己不愿意,是必然有法子解脱出去的,可他既然来了,自己自然是懂得他的善意帮衬,领了这份情的。

可他的话倒是让刘姣音也颇为意外,将他从头到脚重新审视了一遍,难得勾唇笑了笑,“你也别一副瘟鸡的样子,案子明天是一定要结案的,胳膊拧不过大腿,老酒瓶的妹妹没那么大力量再拖延下去,既然已成定局,我也就由着好奇心,最后再来现场瞧一瞧。”

他抬腿就要往里面走,让秦小乐从后面拽住了衣摆,“那个,你真要进去啊?”

刘姣音点点头,“不过你进不进去,都随意。”

咖啡馆死了侍应生的事,无凭无据,纯属他个人的臆想,不像老酒瓶生前,是他本人亲眼瞧见的,所以几经犹豫,还是没有告诉刘法医,见对方已经走到了二楼的位置,一咬牙,也跟着走了上去。

案发现场倒是还维持着原样。

刘姣音站在包间内,不动声色的四下观察。

那冷峻的眼光偶尔打在秦小乐身上,都能激起他一身鸡皮疙瘩。

“能......看出什么吗?”秦小乐是想问,在已知情况的基础上,还能再看出些什么来嘛。

刘姣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放大镜,站在一片凌乱的房间正中间,睨了一眼秦小乐,笃定的说:“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话果然激起了秦小乐的好奇,瞪着眼睛走上前来,跟着刘姣音的思路,注视着脚下的一滩血迹。

“怎么说?”

刘姣音蹲身下去,用放大镜在地毯、掀翻的桌布、立柜边缘、沙发套上一一照过。

“这里显然曾有过激烈的扭打......根据尸体上的伤口辨认,应该是祁承继,他当时被凶手从后面划伤的颈侧,伤了气管,虽不至于立即死亡,但也无法发声警示其他同伴,同时又要抵御凶手随后的袭击,两人在这里,是有过一番扭打搏斗的。”

随着他的话,秦小乐眼前仿佛看到了祁承继和凶手缠斗的情形。

“这里不仅有打斗痕迹,而且到处都是抛甩状的血迹,这是凶器上的血液在行凶过程中被快速摔落留下来,再加上这处地面上的一大片淤积血迹,我猜这里应该就是案发时的中心现场,祁承继第一个被戕害,失血或体弱,暂时倒地昏厥在了这里,凶手以为他死了,然后......”

刘姣音起身,向浴室方向走去,沿途手指一直垂指着地面。

“从中心现场到洗手间,一路上都没有血迹,所以这里发现的那位死者,应该之前单纯是来上厕所的,没有听到外面的打斗,嗯,也许后来听到了,总之他刚要出来探看,就被凶手举刀扑了进来,他本能的闪身躲避,撞掉了旁边的竹帘子,一刀,就一刀,凶手这次下手更沉稳了,直接扎在了他的后心,所以他应该是当场毙命的。”

秦小乐如同亲临了一遍犯案现场,手脚冰冷的想象着当时的情形,讷讷的说:“那、那楼梯上那个......”

刘姣音淡笑了一下,“别急啊。”

他从卫生间走出来,重新站回了刚刚的中心现场,沿着地上的血迹,往房间外走去,在门外的走廊里蹲身下去,招手示意秦小乐也凑近了观看。

在放大镜的作用下,走廊地板上几滴血迹的形态瞬间清晰鲜活了起来。

刘姣音用手一指,“看出什么了吗?”

秦小乐半张着嘴,犹豫的说:“这血滴......一面圆滑,一面有点儿毛糙。”

刘姣音点点头,站了起来,“这种在运动状态下滴落的血迹,很容易辨别,你看,毛糙出现的方向,和主体运动的方向是一致的,所以我猜测,当时凶手在卫生间的时候,晕厥的祁承继醒了过来,并且跑出了房间,试图下楼来找人求救。”

他带着秦小乐走到楼梯边上,指着墙面上的一片流星拖尾状的血迹,手虚握着,在半空中一划,“这种喷溅产生的血迹,一般来自动脉血管的瞬间破裂,我看过祁承继颈侧致命的那个伤口,很符合......”

他在墙面上的血迹上摩挲了一下,“血液被喷溅出来的时候,祁承继一定还活着,还在惯性作用下,向前又跑了两步,才最终倒下了,所以墙面上留下的喷溅痕迹,才会在方向上,并不都完全一致。”

他回味似的眯了眯眼睛,稍微停顿了一会儿,才看向一旁傻了似的秦小乐,“你想说什么吗?”

“啊?啥?”秦小乐眼前还在演电影,一时怔忡的没反应过来。

刘姣音眼神深邃起来,似笑非笑的说:“那么问题来了,屋子里闹腾的这么起劲儿,汪深到哪里去了呢?”

“他跳楼了啊!”秦小乐话一出口就后悔了。

不对啊,汪深如果没有看见凶手行凶,甚至追出来杀了祁承继,何至于因惧怕,而绝望到跳楼逃生的程度。

可如果他一直都在,那凶手去卫生间,或是追出来捕杀祁承继的时候,他分明有机会逃跑啊,何况祁承继失声是因为受伤,可汪深身上,却是啥伤口都没有的啊......

刘姣音的声音清徐的响起,“他身上无伤,跳楼时,为何又会在窗棂上留下一个血手印呢?”

那......必然是别人的血啊......

秦小乐心都凉了半截。

让他去告诉谭太太,你弟弟才是凶手,信不信谭太太能直接手撕了他?

而且汪深虽然跳楼了,可老酒瓶和那个侍应生却也是实打实的死了啊。

秦小乐扶着楼梯把手坐下来,脸都白了。

可刘姣音却恶作剧似的凑在他耳边继续说:“你昨晚提醒的那点很对,我又去看了汪深的尸体,他的左手关节处,确实有茧子。”

秦小乐忍无可忍的尖叫起来,“啊啊啊啊!”

刘姣音哈哈大笑了起来,挺起身没事人似的整了整袖口,“这不过是我随意发散,信口讲的一个故事,反正案子明天无论如何都要结了,我不是个多事的,但事情到了我头上,却也不会怕事,”他顿了顿,“明天结案的报告,你来写吧,我全以你的说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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