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壮。

以此番外感谢两位留长评的亲。

小白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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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壮壮呱呱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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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情况越艰难,我越感到自己更坚强,甚而也更聪明。——高尔基

大壮出生的那一刻,他的父亲,现任族长也就是前任九黎圣童,一抬手抽掉老婆被汗水浸湿的枕巾,咬着边角呜呜哭了起来。

“这孩子长得太姑娘了……呜呜呜……我该怎么办啊……这孩子是不是全都随他妈妈啊……”

“哭什么哭!快点取个名字吧!”大壮妈一巴掌拍在大壮爸的脑袋上。

“那就叫郝美丽吧……人长得太阴柔,起码名字英气一点。”大壮爸抽抽嗒嗒地说。

“去死吧!”大壮妈又一巴掌,大壮爸被打得空中翻了个身。

“跪着!想不出好名字别起来!”大壮妈彻底发威,看都不再看大壮爸一眼,哼着歌逗她的小可爱去了。

大壮爸自觉地运起幻瞳,变出一个黑色的搓衣板,跪在上面。

看起来很凹凸不平,其实跪上去软软的,这就是幻瞳的优势所在啊。

男人的,可悲的,智慧与创造力啊。

最后还是大壮妈拍案决定:“这孩子叫孙大壮吧,跟咱们隔壁邻居姓。”

大壮爸慌不迭地点头,因为大壮妈的脚正踩在他的脑门上。

于是孙大壮的人生开始了。样子随爸爸,脾气随妈妈,名字随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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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壮壮快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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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语言化为行动,比把行动化为语言困难得多。——高尔基

大壮从小就发现,他是与众不同的。

自己很英武,很凶恶,所有一起玩的男孩子都不敢靠近自己,连手也不敢碰到。

有一次,一个男孩不小心蹭到他的手指,连忙跪倒在地做三跪九叩状:“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不是不知道男女有别,也不是不知道男男也有别,我只是重心没站稳,我没有想拉他的手再亲他的嘴再推倒他和他过一辈子的意思啊!”涕泪交加,可怜至极。

孙大壮疑惑地回头。

大壮爸站在身后,如沐春风地笑着,只不过幻瞳正在闪啊闪啊,背后站着黑压压的鬼怪们,堵住了所有的路。

“臭爸爸!不理你了!”孙大壮怒极,一脚把大壮爸踹倒,大壮爸凄楚地抱着儿子的小胳膊小腿不断告饶:“大壮啊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这不是担心这孩子不知道男女有别,或者他不知道男男也有别,我只是担心他以‘只是重心没站稳’这种拙劣的借口,其实在内心深处潜伏着想要拉你的手再亲你的嘴再推倒你和你过一辈子的意思啊!”

大壮继续揣,幻瞳闪动,变出真正硌死人的洗衣板,仍在地上示意家法开始了。

自从大壮能自由使用幻瞳化鬼为器之后,大壮妈就让他变搓衣板了。

诚实可靠,无坚不摧。

大壮爸那点猫腻她能不知道?

男人的,可悲的,很快就被破解的智慧和创造力啊。

不管怎么说,大壮的童年是被疏远的,是孤独的,是一个人拈着小花吃着桃罐头慢慢度过的。

四岁时,他抬头望着蓝天上飘过的白云,手里拿着棉花糖,用同样软绵绵的声音感叹道:圣童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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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壮壮去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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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根据族规,大壮在六岁的时候,将被送到一个遥远的城市上学。九黎一族在人间的历练,就是从那个九年义务教育开始的。

最新修订的族规里面清楚地写着:“如果连这种摔打历练都经受不下来的,就是彻彻底底的废柴,连赶尸公司企划办公室经理的办公室副主任的秘书的助理这种简单低级的工作也别想找到,哼。”

……为什么连个“哼”也要写在上面呢。

实在很让人困惑啊。

大壮爸哭了好几个晚上,把大壮所有的鞋都用鞋带系在床腿上,用无比幼稚的方式阻挠历史的车轮前进。

于是,历史的车轮把大壮爸碾扁了。

临走的那天,大壮妈掰断了床腿,把大壮想穿的鞋子递给他。

后来,那根床腿,被大壮爸当成思念大壮的凭证,裱起来挂在墙上,每天晚上都要痴痴地看着,黯然思念着,淡淡忧伤着,摧心哀婉着,茫然脆弱着——连每天必然发生的,大壮妈和大壮打电话聊一个多小时的天都不去插嘴。

他好想大壮啊……呜呜呜,什么破族规!

大壮爸悲摧地挠门吐血,把门吐成了红褐色,在荒村之内,怎么看怎么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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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四:壮壮与丑门海的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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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可认识的东西,我们只能说还有尚未被认识的东西。——高尔基

其实大壮和丑门海的初遇不是在丑门海夜闯万尸洞时,后来他才想起来,不过也没有再对别人挨个解释的必要了。

那个时候,大壮刚刚上初中,和现在一样粉嫩粉嫩的。

不,比现在还粉嫩得多。唯一不承认这个形容词的,就是他自己。

那段时间里,他利用自己高超的药剂研发本领,配出了一种针对自己使用的“男儿就该豪气冲天”药粉,只要扑在脸上,就能显出一脸霸气。

所谓霸气,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我该怎么办,大壮又沉着一张小脸不说话”了吧?

在学校,大壮一样是孤独的。

他早已明白,真正的强者是无敌的。他太强壮,太凶悍,出手太不知轻重,所以没有人敢在任何事上挑战他。不管是足球篮球还是体育竞技,只要他一上台,对手都会跑得精光。

他永远不战而胜,他是无冕之王。

少年人,对美好的东西总是珍惜的。

想要占有,想要破坏的时候,少年的时代就远去了。

大壮独自活在陌生的城市,每天自己上学放学,回家吃罐头,练功,挂着免提键和大壮妈打电话,听话筒那边隐约传来的大壮爸的抽泣哀嚎声。

那时的丑门海,还没有遇到大花,也没有因此去读高中,更没有遇到陈灵。

当然,她也不可能在读初中。

两个人的相遇,非常偶然。

有一天,大壮回到家,发现自己的住所被人闯入了。

证据很明显,他一拉开门,客厅桌子上的五个桃罐头都被吃空了。那时他拿出来准备当晚饭的。

脚底黏糊糊的,大壮低头,发现满地都是血,一排带血的脚印延伸向自己的卧室,从尺寸来看,对方只有一个人。

什么人可以一边流掉好几品脱血,一边吃掉一堆罐头?

大壮感到好奇。

他蹑手蹑脚,推开卧室的门,自己床上鼓着一座小山,上面是一二三四……四床最厚的被子。

用棉被压着似乎不能止血吧?

棉被动了动,一支白得不像活人的手腕伸了出来,揭开一点被角。

“对不起,我只躺一会儿……罐头很好吃,谢谢你。”那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迷糊,不知道是不是失血太多了。

大壮不知道如何反应,面对这种情况,是该先报警还是先叫救护车呢?

“你要不要去医院?”他问。毕竟那时的大壮还年轻,就算可以倚仗幻瞳,心里到底是慌乱的。

“没事的,谢谢你……”棉被动啊动,终于有一小半脸露了出来,是个看起来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一副快死的样子,勉强露出一个微笑:“我只是受了一点小伤,很快就会长好的。”

看对方也没有什么恶意,大壮略为放下心来,问道:“你需要什么帮助吗?”

女孩感激地笑笑:“你有创可贴吗?我需要两个创可贴来贴伤口。”

孙大壮瞥了一眼床头柜上打开的医药盒:“我记得本来有几个……”

“啊,”女孩歉意地说:“那些还没碰到伤口,就被血冲跑了。我已经尝试了36500张创可贴,只差最后1贴就能堵住伤口了。”

大壮无语翻白眼。你当这是女娲补天啊?

“好吧,我下楼去买创可贴,你待在这里别跑。”他叮嘱完了,跑到楼下的药房里买创可贴和绷带。

等他用最快的速度回到家时,对方已经不在了。

床上除了大量的血迹,还有一根没被解开的绳索,环成8字形,已经被血浸透。

他想捏起来看,下手却发现那绳索异常的沉,在手中反射出幽深的黑色光泽。

“别碰。”

一个声音响起,他猛然抬头,一个男子站在窗口,白发黑眸,只淡淡瞥了他一眼,他的幻瞳一阵剧痛。

他捂眼后退,再从指缝里观察时,屋里所有东西都空了,男人负着一只手,站在月下,拿着方才的绳索,轻轻舔了一下。

然后那人笑了。

……

这段记忆直到认识丑门海很久才想起来。

顺带想起来的,还有空空如也的屋子带给自己的——他连续一个月的时间都花在买新课本、补笔记、补作业、置办家具……这一类事情上。

受教育果然是件很锻炼人的事!

后来,大壮在看动物世界时,发现很多动物会为了逃跑咬断自己的四肢。

从那以后,他拒绝使用任何创可贴。

大壮的少年时代,被丑门海和瞳雪留下了深重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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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壮壮与萧晨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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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满怀自信的人,才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实现自己的意志。——高尔基

大壮第一次听说这个人,来自于丑门海的一封信。

“大壮,你的春天到了。这次查探铃铛的事,我会把你的春天带去的。”

信里这么说道。

听到这个消息,大壮妈仰天长笑,大壮爸伏地大哭。

于是,为了给自己的春天留下好印象,大壮特意买了新鲜的桃,一边吃,一边在黎归村的乱石阵前面等着。

没想到,自己的春天是男的。

没想到,自己的春天是睁眼瞎,敢叫自己姑娘。

更没想到,面对自己如此英俊的脸,对方叫了姑娘又叫夫人?

好吧,大壮想,谁在我脚下扔的这板块砖头?不管是谁,这人太有眼色了。

……

他忘记了,萧晨只是个普通人而已。

在然后,当萧晨满脸是血倒在自己脚下时,大壮才意识到自己差点打出人命了。

丑门海满袖子翻找创可贴,想给地上的男人止血。

大壮一看到创可贴就眼皮直跳,抱起这人就往家里跑。

“后山水脉里有金龙!去找龙涎!”他想也不想,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后来他想,如果自己和萧晨真的没可能,当时又为何想也不想就出了这种主意呢?

萧晨只是个普通人而已,自己有千万种方法把两个人的生命完全隔绝开来。

然而没有。

不曾。

也不将会。

当丑门海把龙涎掺在一个桃罐头瓶子里抱回来时,萧晨已经出气多,入气少了,鼻梁也歪着,骨头也没几块是正的,要多惨就有多惨。

他看得见,索命的鬼差已经到了门口。

他想也不想,催动幻瞳,召出数百只鬼挡在鬼差和那人之间,抱起罐头喝了一口龙涎,喂了下去。

原来唇是这么柔软的东西。

萧晨牙关咬的很紧,一次连一两滴也喂不进去,

他再含住一口,凑上去。晶莹芬芳的液体,顺着唇角流出,就像相遇之前,已经浪费掉的时光。

又含住一口,凑上去。

再一口。

萧晨的牙关松动,他终于把一整口龙涎送入对方口中,也碰到了对方的舌尖。

心跳突然得很厉害。

大壮忽然担心地想,如果这人以后不喜欢我怎么办?

终于,鬼差见此人已经没有死掉的可能性,悻悻离开。

之后,妨碍人家恋爱的鬼差在出门后被丑门海拦住,其间发生了什么,就无可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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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六:壮壮带萧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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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高尔基

壮壮把涿鹿铃还回去之后,就是要带萧晨回家了。

萧晨和他合计了一下,决定买些礼物带给父母。

萧晨从宋东祁手里预支了些薪水,给大壮妈买了一个香奈儿的“永恒之钻”女包,给大壮爸买了一辆灰色保时捷,等到东西和跑车被运送过来,才一起出面。

果然,两个人见到礼物和萧晨,比见到大壮还高兴。

两人给了萧晨一个拥抱,然后大壮妈潇洒地跳上车,大壮爸笑眯眯地挎起包,在九黎圣山的山路上炫耀开来。

萧晨和大壮默默地站在家门口看车辆远去。

两人对视一眼。

同时觉得幸福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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