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边疆伯爵并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真正令耶路撒冷震动的,是洛萨旗帜鲜明地站在了摄政王雷蒙德的对立面。

洛萨跟一众贵族们寒暄过后,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

身穿红白罩袍的汉斯,这时才走上前来:“大人,我得恭喜您晋封边伯,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那个世界里的两个显赫王室,而且,您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你说的是勃兰登堡边伯和奥地利边伯是吧。”

前者,是霍亨索伦皇室的龙兴之地;后者,则是哈布斯堡皇室的龙兴之地。

汉斯所处的条顿骑士团,也在昨日巨舰的设定中,归于勃兰登堡选侯兼任的普鲁士国王的统治下。

“那是因为只有这两个边伯值得铭记于史书中,当初法兰克帝国在尹比利亚设立的‘鲁西永’‘巴塞罗那’‘贝萨鲁’‘赫罗纳’等十六个边疆伯国,有几个留到现在了?”

汉斯笑着说道:“您说的对,您不因受封边伯而显赫,而是边伯的头衔该因您而荣耀。”

洛萨有些无奈:“好了,自己人就不要吹捧我了,我今天听到的类似的话已经太多了,再多,我恐怕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要飘飘然了。”

“汉斯,陛下有意,想让你代替我作为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名正才能言顺。”

“我觉得恰恰相反,有您在我背后,我这个司令官才做得更安稳。”

洛萨拍了拍汉斯的肩膀:“没人会觉得你取代我成为王家骑士团的大团长,就代表你背叛了我。

汉斯,我一直看着你的成长,也衷心期待能看到你真正做到独当一面的那天。”

汉斯顿时感觉肩头沉甸甸的。

旋即,又有些无奈:“大人,我觉得我的担子已经很重了,您可别想着像使唤库尔斯那样使唤我。”

洛萨忍俊不禁道:“你这个臭小子。”

他翻身来到马背上:“替我跟陛下道别,我接下来要带着般若,芙琳还有切利尼娜返回希伯伦了。”

“您这听起来,可真像是去度蜜月了。”

“在你眼中,我是那种贪图享受的人?”

汉斯回忆了下,摇头道:“不是,所以才说是‘听起来’像,大人,您放心去吧,这里就交给我好了。”

“嗯,有事可以跟乌尔丁商量着来,他是个很正派的人,虽然因为你的血脉而讨厌你,但我感觉你们应该合得来。”

洛萨嘱咐了句,扬起马鞭。

两名翼骑兵向汉斯微微颔首致意,随即跟在洛萨背后,擎起双头鹰的旗帜,向康斯坦茨庄园的方向前去。

回到庄园时,芙琳和切利尼娜还没回来。

般若坐在庭院里的躺椅上,喷泉的水花在阳光映照下,闪烁出七彩的虹光。

“一切顺利?”

“嗯,一切顺利。”

两个人的谈话很默契,两个跟随洛萨的翼骑兵,很自觉地退下,将空荡的庭院留给了两人。

“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下午吧,待会儿我们去瞧瞧切利尼娜这两天的进展。”

“嗯。”

洛萨取出躺椅,坐到般若的对面:“高卢战记,翻译给我听听吧。”

“你每天晚上都听我讲故事,也是时候偿还了。”

般若微蹙起眉:“明明是芙琳缠着你讲,不过,你想听,我就念给你听好了。”

洛萨耳畔,响起了般若柔和的嗓音。

他微眯起眼睛,任由透过树叶缝隙的微光投射在他脸上。

听着般若的讲述,他很快就代入到了那个率领军团出征高卢的恺撒大帝的视角当中。

里面虽有一些夸大不实之处,但洛萨还是学到了不少东西。

许久。

般若停下来问道:“有什么感想吗?”

“维托钦利是个厉害人物,可惜高卢人虽是同文同种,但却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若真能团结在维托钦利的手下,贯彻他的游击战与焦土战略,恺撒恐怕就要惨败而归了。”

洛萨语气微顿,又道:“萨拉丁也是一样,阿迪勒治下的埃及同样如此,这就是我以小博大,以弱胜强的机会。”

般若轻声道:“你有感想就好。”

洛萨点了点头:“我有些累了,般若,还记得最开始,在宿营时的请求吗?”

“想要膝枕?”

“嗯。”

“那就来吧。”

般若的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波动,使洛萨有些摸不准她是否真的愿意。

他犹豫了下,试探着把躺椅拉近了些,逐步躺下。

触感很软。

能够嗅到一股澹澹的幽香。

般若将手中的旧书展开,继而道:“还要继续听吗?”

“不了,我想思考些东西。”

他很快就放松了下来,两个人都没有因为这种程度的亲密接触,而感觉到有什么异样。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他很快就理清思绪,将注意力集中于自己新获得的奖励上。

拜占庭跟这个世界的东帝国很像,不能说是一模一样,但也大差不差。

恺撒,屋大维,图拉真,哈德良,贝利撒留…这个世界同样有他们活动的轨迹。

东帝国的具装骑兵,是典型的重型冲击骑兵。

即执行正面冲击敌阵的重型坦克,跟十字军骑士相比,欠缺机动性,因为他们的对手,是结成阵形的步兵方阵。

而非十字军骑兵这样全能的,既冲步兵,又要骑兵对冲,甚至还要在关键时刻下马作战。

重装弓骑兵,听起来很奇葩,像是游戏或是小说中杜撰出来的兵种。

毕竟,弓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性,若是全副披挂,人马具装,岂不是扬短避长?

但实际上,不仅是东帝国,萨珊波斯,以及萨拉森的马穆鲁克骑兵,都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重装弓骑的序列。

这种骑兵的优势在于能抵近射击,射击过后,再使用战锤,骑矛,进行肉搏,说白了就是会射箭的具装骑兵。

跟汉斯手中的那把具装骑矛解锁的军营,效果没多大区别。

论性价比,这种骑兵的性价比可谓极低,实用性也不不高,因为太贵了。

但不代表他们不强。

他们比翼骑兵更适合从正面,或是侧面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

连富庶的东帝国,现在都只存在很少的具装骑兵了。

其中,虽然有丢失了小亚细亚养马地,以及巴尔干地区多山,更适合步兵作战的缘故。

但具装骑兵的华而不实,绝对也是原因之一。

“有这样一支军队,不一定比获得一支翼骑兵实用,但肯定所有敌人都会认为我很有钱。”

洛萨心中生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倒是林地精灵射手能够提前进入作战序列,令他很是惊喜。

历史上的阿金库尔战役,与其说是英国长弓手对法兰西骑士的胜仗,不如说是绊马索,拒马,陷马坑,以及如沼泽地这种地形优势下的结果。

实际上,弓箭是无法穿透身着全覆式板甲的法兰西骑士的防御的。

但一支能跟英国长弓手比肩的轻步兵,对洛萨的价值依旧很大。

这意味着他麾下军队最大的短板已经被补上了。

要知道,一支军队如果只能挨打而不还手,对于士气的打击,将是无比巨大的。

同时,拥有一支步弓手,对敌人的弓骑兵也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罗马三巨头的克拉苏,在远征帕提亚时,就因没有配备足够的轻步兵,而被擅长骑射的弓骑兵打得大败亏输。

而等到罗马人卷土而来,并且配备了大量的轻步兵后,帕提亚在野战当中,就绝非是罗马人的对手了。

这里,同时也是重装弓骑兵的优势区间——几乎无惧敌人步弓手的射击。

拿着手中的骑弓,也敢跟对面的步弓对射。

除此之外,生命之树分裂子体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毕竟,他手底下的地盘虽广,但到处都是无用的沙漠。

一旦能够把所有荒漠化作耕地,他的领地,起码能够养活一百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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