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收获是银魂捕的能力,比透明的魂捕强悍了太多,从这些普通人的脑袋里向外拉扯血影,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他们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被拉扯出来,因此这些死囚的脸上,没有一丝痛苦的样子,他们根本就感觉不到痛苦。

除此之外,银魂捕的控制也要比透明的好很多,随心所欲,不会像那些魂捕,如同饿狼似的,见到血魂就想吞噬。就算当初经过哣哣处理过的五岁、六岁,很多时候都是不听指挥的,银魂捕就没有这种情况出现。

东西到手,马上回家。

一回到家中,连白晶晶都被赶了出去,愿意去哪儿就去哪儿吧,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没事去逛街也好,别总盯着小爷。之前让你看到捕捉血影,已经有些麻烦了,如果再让你看到制作人造精血,会更加麻烦。

人造精血的工艺很复杂,需要的仪器和材料也更多,苏熠凡花了两千多万的东西,几乎都是用来制造它的,至于药丸制作,相对简单得多,需要的东西也比较少。

不同于纯阳酒,这种纯阳大补药丸,只有一小半是用的药材,大部分是化学药物,成本比纯阳酒还低。

很不幸,这东西的工艺,对仪器使用,材料属性的要求比较高,连续两次都失败了,两个血影就这样被浪费掉了,同时浪费掉的还有六个小时的时间。

难怪田伯超和金天照一天忙得不见人影,自己对照着制作都出毛病,他们需要自己研究,那速度就不用提了,也不知道他们这段时间在研究什么。

直到下午五点多,苏熠凡第三次制作终于成功,十滴人造精血渗入皮肤表皮,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从心底起升,原来成功的感觉是这样的,就像饮下一杯醇酒,芳香四溢。

“白晶晶”

“到。”

“告诉他们,便服出发,我请大家吃大餐,你和雷千鹤选地方吧,别怕贵,哪儿贵去哪儿,吃不穷我的。”苏熠凡心情大好,能想得出的发泄方式就是请客。

“是,马上执行。”

三十几个大兵,加上苏熠凡几人,着便装,坐军车,呼啸而去。苏熠凡坐在猛犸里觉得有些别扭,这算什么事啊。车上虽然没有架机枪,可一看就不是民用货,三十几个壮汉在一起,傻子都能看出是军人,换不换便装有意义吗?

唉,这可是哥们成为中将之后,真正义意上的第一道命令,很****的命令。

军车呼啸,一小时后,开进一处车场,前面是六栋小楼,四周树木茂盛,虽然已经入秋时分,树叶还是绿的,地上的草还是青的。小楼门前,有一个不小的水池,水池中锦鲤游动,喷泉中居然带着一丝酒香。

“这是什么饭店?”苏熠凡问道。

“这不是饭店,是私人会所,将军您命令的是找最好最贵的地方,请大家吃大餐。”白晶晶眼里满是笑意,在北蓟想花钱,那实在太容易了。今天便宜雷千鹤了,原本她想带苏熠凡去陆海的,结果被雷千鹤拉到彭祖居来了。

这里自然是雷千鹤朋友开的私人会所,价格那就不用说了,既然有位大头将军请客,谁客气谁就比将军还大头,吃就是了。像这种好事,自然要照顾自己的朋友。在北蓟生活了二十几年,谁没几个知心好友?花别人的钱,捧好友的场,这种事没谁不乐意,就算他根本看不上苏熠凡这狗屁中将,却不会和他口袋里的钱过不去。

“没问题,只要菜好就行,钱不是问题。”大头?无所谓了,唐币在他眼中就是纸,需要的时候随时都能弄到,而且都是按亿算的。今天三个小时,制造出来的人造精血价值就有十个亿,把你们全都撑成傻子,你们能吃下去多少?

一行人走过水池的时候,雷千鹤的朋友已经迎了出来,来私人会所还成群结队的可不多见,这里不仅是吃饭的地方,更是交友的地方。

“安排一下,价钱随便开,是个大头将军。”雷千鹤轻声说道。

“将军?你小屁孩是将军?”年轻男子惊讶的问道,他是雷千鹤的总角之交,家世不凡,可听说苏熠凡是将军,还是有些惊讶,说完之后,脸上露出一丝恍然:“不会是虚拟将军吧,中将?”

北蓟市面积很大,人口超过两千多万,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还真没什么秘密可言,只要你想知道,总会有办法的。

“嗯,我现在是他的联络官。”雷千鹤悻悻的说道,很是不满,可没办法,这事是老爷子定下的,他老子都不敢多问一句。

“靠,凭什么啊?你给他当联系官?”

“凭人家是这个。”雷千鹤的手在袖子里动了一下,那人了脸色一变,看向苏熠凡的目光之中,多了几分畏惧。中将咱不怕,就怕中将没文化。

雷千鹤嘿嘿一笑,心中忽然想起社会学的两个命题。在过去,人们普遍认为,野蛮的游牧民族的破坏力是最大的,这个命令一直被大众认可,连社会学家也是这样认为的,被称为野性破坏。

可近些年来,又有专家指出,其实最可怕的还是文明社会,文明程度越高,破坏力越大,被称为文明破坏,其中最标志性的破坏就是环境污染和生物链断裂。

这时候又有社会学家跳出来,指着这两个问题问道,到底是野蛮可怕,还是文明可怕?

或许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但眼前这位中将,绝对是破坏力强大的那种,他不知道规矩,也不会守规矩。

“将军,里面请。”

“你是?”苏熠凡抬头看了一眼,长得很帅气的男人,只是缺少点阳刚之气。

“将军,这是我的朋友,叫汤明祖,他的父亲是……”雷千鹤连忙介绍到,虽然他很不爽苏熠凡这个中将,可到了这里,他也算是半个主人,面对客人的时候,总要客气些。

汤明祖苦笑着说道:“别提我老子,提他我跟你急。”雷千鹤也觉得好笑,摇摇头不说了,他老子只是少将,而且还和苏熠凡名义上是一个单位的。

六层小楼外表不算起眼,里面却是别有洞天,一眼看上去,装修的只算一般,可古蕴实足,越看越觉得有味道,连苏熠凡都看出点门道来,这里的装饰的不简单啊。

彭祖居没有大厅,只有四个餐会厅,平时是不开放的,有人想开聚会,需要提前定下来才会开放,其它的都是单间,防止客人之间出现摩擦,能来这里的,多少都有些身份。

比起聚风楼,这里的单间就宽敞多了,可以同时容纳二十人的大餐桌,只占了房间的一角,面积最大的是会客区,接着是舞池,四个小的会客区,吧台,景观阳台,房间里甚至还一个小型的假山瀑布。这样的单间,一层楼里只有六间。

“今天我请客,不用客气,喜欢吃什么点什么,用不着给我省钱。”苏熠凡招呼一声,开始翻看菜单,随手点了两个喜欢的菜,两个没吃过的菜。

以前虽然也不算缺钱,可来这种场合的机会几乎没有,自己一个人也不会去大酒店吃饭,很多菜只闻其名,今天正好品尝一下。苏熠凡不是好吃之人,但他和所有十六岁的少年一样,比较好奇。

这里的服务本来就不错,再加上老板亲自叮嘱,上菜的速度飞快。一群当兵的甩开腮帮,狂吃海塞,大盘的菜肴两盘一起上都不够吃的。当兵的吃饭快是有名的,不到半小时,桌上已经堆了三十多个盘子。

直到此时,大家吃的才觉得差不多了,开始新一轮的点菜,又要了几瓶酒。刚才是为了吃饱肚子,现在才是真正的开始。

喝酒苏熠凡自然不怕,可这里最好的酒,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味道,喝过纯阳酒之后,再烈的酒也不行。勉强喝了半瓶,苏熠凡放下不喝了,好在他是将军,也没人敢和他拼酒。

在房间里转了一会儿,没什么意思,打开房间,他准备到楼下的水池边观看锦鲤,那东西只能用于观察,但数量多了,的确很漂亮。

“弄了只小野猫,漂亮着呢,就是不太老实,要不要试试?”苏熠凡前面并排走着两个年青男子,边走边聊。

“你个变态,谁稀罕你的小野猫?小心被挠。”

“没关系,小野猫挺聪明的,知道跑不掉,很乖巧。”

“我没兴趣,你还是自己享受吧,我说老卫,你能不能出息点,没事别总想着女人。就算想女人,找些安全可靠的不好吗?几个小钱就能打发了事,你非要弄什么野猫?”

“那能一样吗?野性,你明白吗?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味道,知道吗?女人多的是,关了灯都一样,为什么你挑三捡四的?”

“看前面,那个就是。”说着,一指前面的三个人,两个壮汉,带着一个女孩,正向前面的包间走去。

原本并不在意的苏熠凡,看到前面女孩的背影,愣了一下,放慢速度,跟在两人的身后走了过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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